山東假肢矯形器廠家講解假肢的使用應從此期開始,以使截肢者及時產生使用假肢的概念,同時使截肢殘端去敏,提高患者對假肢的耐受程度。若兩個月后截肢殘端無明顯的滲出,則可以考慮使用假肢。
經濟、社會、文化、氣候、假肢制作技巧、心理、宗教等都會對假肢的安全產生影響,因此在安裝假肢后,截肢者應繼續進行肌力和活動度訓練,逐漸掌握假肢的穿脫與操縱技巧。
康復是訓練。整個康復過程需要在治療師的指導和協作下進行。截肢者不僅應掌握假肢的基本原理與保養知識,還應在日常生活中學會獨立穿脫假肢,進行殘肢皮膚的檢查和護理。
注意防范新損傷。在完成康復訓練的18個月內,治療師應每3個月進行一次隨訪,及時幫助傷殘人員解決仍然存在的各種問題。例如由于截肢側肢體全部或部分失去了原有的功能,因此很容易發生非截肢側肢體的過度使用而致損傷,治療師應引導傷殘者注意防范。
山東假肢矯形器廠家要制訂符合實際的康復計劃。為達到重返社會的目標,可營造與傷殘人員工作環境相似的環境,以便其進行工作能力的訓練,使部分傷殘者在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做一些限制性的工作(但不鼓勵他們做超過其功能范圍工作)。為此,制訂比較完整的康復計劃,例如“每天進行6小時、每周堅持5天的訓練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