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矯形器的治療作用
矯形器在骨科臨床上的療效主要表現在:能固定病變的脊柱和四肢節,緩解痙攣、止痛、減輕肢體局部承重,促進炎癥消退、病變或骨折愈合,矯正畸形或預防畸形的發展,限制關節的異常活動,改善肢體功能,利用牽引裝置緩解神經壓迫,解除肌肉痙攣,以上療效可同時顯現。概括地說,矯形器的基本功能是控制身體某部分的運動,包括穩定、支撐、助動、矯正、保護等五個方面。矯形器應用在不同的部位,各種功能表現的形式也不盡相同。
二、矯形器的基本功能
1、穩定與支持功能:通過限制關節的異常活動范圍,穩定關節,減輕疼痛或恢復其承重功能、運動功能。
2、預防、矯正畸形功能:矯形器多用于肌力不平衡、靜力性作用而引起骨、關節畸形。
3、固定和保護功能:通過對病變肢體或關節的固定和保護以促進病變的愈合。
4、減輕軸向承重:這里系指減輕肢體或軀干長軸的承重。例如用于治療股骨頭無菌性壞死的坐骨承重下肢矯形器。
5、改進功能:是指用于改進殘疾人步行、飲食、穿衣等日常生活活動和工作的矯形器。有些矯形器為了改進功能而借助于自身關節運動,被稱為自身力源功能性矯形器。
6、產生動力功能:是指通過一定的裝置來代償失去的肌肉功能。使麻痹的肌肉產生運動。
以上六個基本功能,在某個矯形器上可以有其中一個或幾個。
三、矯形器可根據需要應用于人體的不同部位,并應按不同病理情況、不同解剖部位、不同使用目的和要求分別進行設計,因而種類繁多。根據使用部位,可將矯形器大體區分為上肢、下肢、軀干矯形器和矯形鞋四類。
我公司是濰坊矯形器生產廠家,歡迎有需要的與我們聯系。